部门职责

发布者:陈士超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595

    科研与规划处主要承担学校的发展规划、科研管理等工作,部门职责主要包括: 

(一)发展规划

1.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及发展动态;

2.掌握党和政府有关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路线、方针及政策;

3.编制与完善学校的发展规划;

4.提供政策建议与决策咨询;

5.其它规划事项。

(二)科研管理

1.制定与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2.收集与发布各级各类科研信息;

3.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检查及结项与验收;

4.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5.组织与管理学术交流活动;

6.落实科研考核及奖励等;

7.组织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申报及推介;

8.其它科研管理事项。


另外,科研与规划处还负责管理国际交流中心与《蚌埠工商学院》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