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22〕3号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经济与信息化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皖经信科技〔2022〕25号)通知精神,省教育厅于3月15日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43号),4月12日又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65号),要求安徽省各高校要组织科研人员全面入驻“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科研人员都要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按教育厅要求实现学校科研人员全部注册登录平台。
二、各科研人员务必于2022年4月28日前入驻平台,按照附件2中的操作流程,完成包括账号注册、专家认证和成果导入等在内的各项工作。
三、相关政策
1、高校科研人员在平台上认领或与企业达成科研合作项目可作为省教育厅年度科研项目立项,不占用学校申报指标;
2、在每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遴选立项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完成成果转化的项目负责人;
3、由于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科研成果上传、科研人员入驻和承接企业需求等情况,在每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等资源分配中酌情增加或减少相关高校的申报推荐指标,对于未入驻平台的科研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校级科研项目及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
四、技术支持
如在入驻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可咨询科研与规划处陈老师(2566594)或平台管理员张经理(18067953683)。
附件:
1、皖教秘科〔2022〕6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高校科研人员全面入驻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pdf
科研与规划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