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士超发布时间:2021-05-21浏览次数:191


校科字〔20211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转设后学校的科研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基础数据库,推进科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下一步科研政策制定、科研方向凝练、科研团队培育、科研成果奖励以及本科教学评估等工作奠定基础,现决定开展科研统计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和成果范围

1、全校所有科研参与人员自201711日以来主持或参与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的科研奖励以及学术交流情况。

2、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咨询(研究)报告、论著、教材、译著、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等。

3、各类项目和成果级别的认定均以省教育厅《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教职工按要求填报《蚌埠工商学院科研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加盖公章后于65日前报送至科研与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规划处邮箱kyyghc@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主题与文件名重命名为“xx(单位名称)+科研统计”。上述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科研统计数据是教学评估、科研奖励、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材料认定等工作的依据,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审核,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完整无误。

2、所有科研成果均须进行统计,未作统计的科研成果在科研奖励、绩效考核、职称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陈士超 张鹤

联系电话:0552-2566594

附件:蚌埠工商学院科研情况统计表.xlsx


科研与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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