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字〔2024〕3号
各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中期检查范围:2022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项目。
2.项目结项范围:2021年(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
上述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项目:提交《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
2.结项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一份,《项目成果》(如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按照成果清单提供,纸质版遮盖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一式五份。
3.延期项目:应结项项目如暂不具备结项条件,需提交《蚌埠工商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模板见附件2。
中期检查与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4月15日—4月30日。所有材料的报送以学院(部、处)为单位,负责人个人办理的结项申请不予受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汇总后压缩,以“**单位2024项目验收”命名压缩包与邮件主题,发送至科研与规划处邮箱(kyc@bctb.edu.cn),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科研与规划处(行远楼305)。
三、有关要求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和《蚌埠工商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蚌埠工商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1、项目未开展实质性研究的;
2、验收专家认为项目未达到既定目标任务的;
3、提供的验收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认定为结项成果:
1、成果没有标注项目资助信息的;
2、研究报告没有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的;
3、成果发布时间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前的;
4、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不是蚌埠工商学院的。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2-2566594
附件:1.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项目清单.xlsx
科研与规划处
2024年4月12日